单选题
秦某与李某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秦某为卖方,住在甲市;李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交易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也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关于该合同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
B、
交付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
C、
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
D、
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乙市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考点] 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终止 根据规定,如果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双方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交付货币的,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中,李某为买方,交付货币应在卖方秦某所在地甲市;交付货物的,应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本题中,秦某为卖方,有义务交付货物,故交付货物应在甲市。综上,本题中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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