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乙(自然人)、丙公司等5个发起人募集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1000万人民币。在公司的募集设立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公司出资形式。《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故A、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选。《公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本题中,该公司股本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发起人至少要认购350万元人民币,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应选。《公司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故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