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   试论康德的知性学说。
 
【正确答案】(1)概述 ①内涵 康德的知性是指主体自我对感性材料进行思维、加以综合联结使之成为科学知识的一种先天认识能力。知性可分为质料和形式。知性的质料是感性直观(即由时空统摄的感觉材料),知性的形式是先天的纯形式。知性的纯形式是范畴。 ②感性与知性 他认为感性和知性是构成人类知识的两个基本来源和认识形式。知性和感性不同,感性是一种被动的接受能力,而知性则具有自发性和能动性。感性提供对象,知性思维对象,思维无内容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的。感性以直观提供对象,知性则以概念思考对象,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③纯概念 他认为构成知性的先验形式是范畴。知性既然表现为一种思维能力,便必须借助逻辑范畴作为思想的形式。他认为范畴是纯概念。“纯概念”指范畴不来自感性材料,而是来自知性,独立于感性,不包括任何经验成分,是先天思维形式。 (2)判断与范畴 知性本身不可能直观。他认为知性的主要作用是判断,范畴产生于判断的行为,即判断中思维的逻辑功能。判断把诸表象带入统一,而范畴就是我们据以组织已有直观中的经验的纯粹概念。他认为判断行为与范畴是相对应的。 ①判断 传统逻辑把判断分为四类,每一类包含三个“环节”: a.量:全称的,特称的,单称的; b.质:肯定的,否定的,无限的; c.关系:直言的,假言的,选言的; d.样式:或然的,实然的,必然的。 ②范畴 范畴表包括四类范畴,每一类有三个成员: a.量:统一性,复多性,总体性; b.质: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 c.关系:实体和偶性,原因和结果,主动与被动之间的相互作用; d.样式:可能性/不可能性,存在性/非存在性,必然性/偶然性。 在每个类中,前两个范畴相对立,第三个产生于它们的统一。这十二个范畴一起形成了思维的基本法则。 (3)人为自然立法 ①内容 a.他认为自然界的法则,即事物之间的普遍必然联系不是自然界所固有的,而是人类先天的认识形式所具有的; b.他承认范畴不能被超验地使用,只能在现象界使用。但他并不认为人能够先天地认识到所有的自然界的具体定律,人为自然界规定的法则是最一般的自然规律,它们的真理不依赖于经验,并且能反过来赋予经验以普遍必然性。 ②意义 a.他认为我们能得到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而且这种普遍必然性就在于我们自身; b.他把我们的知识限制在现象世界,为信仰留地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