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被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职务的权利
  • B.甲因犯盗窃罪,法院判处其管制6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
  • C.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 D.只有刑法分则条文中规定有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才能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A项中只要不是领导职务就没有关系,故A项错误。B项,根据《刑法》第55条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故B项错误。C项,符合《刑法》第57条第2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故C项正确。D项,根据《刑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分则中没有规定的,不能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但可以附加适用,故D项错误。因此,C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