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房产开发公司与乙村村委会签订了使用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村委会将集体所有的100亩荒地转让给甲公司做开发之用。由于甲公司在开发过程中未如期支付土地使用费而与乙村村委会发生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
   (1) 乙村村委会是否有权出让乙村集体所有的荒地的使用权?
   (2) 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1) 乙村村委会无权出让荒地使用权。
   (2) 该转让协议无效。
【答案解析】(1) 本题考查的是土地使用权转让主体的认定。《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据此,乙村村委会无权转让100亩土地给甲公司用于非农建设。
   (2)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要出让土地使用权,应当由国家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后,再出让给需要使用土地的经营主体,甲房产公司与乙村村委会私自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因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