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公众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下列哪些文件副本或复印件?
  • A.专利证书副本
  • B.专利登记簿副本
  • C.专利文件副本
  • D.申请人请求恢复权利的请求书复印件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公众可以请求办理的文件副本或复印件 [解析] A.《专利审查指南2010》5-9-1.2.2“专利证书副本”中规定:“一件专利有两名以上专利权人的,{{U}}根据共同权利人的请求,专利局可以颁发专利证书副本{{/U}}。对同一专利权颁发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共同权利人的总数。专利权终止后,专利局不再颁发专利证书副本。”故选项A错误。 B.《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8条第1款规定:“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同意,{{U}}任何人均可以查阅或者复制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的案卷和专利登记簿{{/U}},并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审查指南2010》5-9-1.3.3“专利登记簿副本”中规定:“专利登记簿副本依据专利登记簿制作。专利权授予公告之后,{{U}}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U}}。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应当提交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并缴纳相关费用。”故选项B正确。 C.D.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5-4-5.2“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的规定,选项C、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