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入户盗窃罪的罗某在侦查阶段委托李律师作辩护人,请问该阶段李律师享有的诉讼权利有______
  • A.享有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 B.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 C.享有查阅、摘抄、复制全部卷宗和证据材料的诉讼权利
  • D.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陈某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选项B、D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中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选项C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因此,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没有阅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