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享有的权利有( )。
房地产经纪人享有的权利有:
①依法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权利;
②受聘于房地产经纪 机构,担任相关岗位职务的权利;
③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权利;
④在经办业务的房地产经 纪服务合同等业务文书上签名的权利;
⑤要求委托人提供与交易有关资料的权利;
⑥拒绝执 行受聘机构或者委托人发出的违法指令的权利;
⑦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
⑧依法享有的其他 权利。
CE两项,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均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订立房地产经 纪合同,均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