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食品厂对其生产的饼干、蛋糕、巧克力、糖果等商品上注册了“可欣”商标,由于该厂转产经营,决定只保留在巧克力上使用“可欣”商标,其他的均予注销,请问是否可以获得批准?为什么?
【正确答案】可以。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8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撤销该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或者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由商标局在原《商标注册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