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2017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30万元(系2016年年末应收账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甲公司2017年度有关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
资料一:2017年1月1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并立即用于生产A产品,成本为200万元,因无法合理预计其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2017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现减值。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按照10年的期限摊销,有关摊销额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二:2017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当日发行的三年期国债1000万元,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核算。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偿还面值。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了50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资料三: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000万元,减值测试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00万元,减值测试后补提坏账准备1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四:2017年度,甲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7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预计从2018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且未来期间保持不变。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分别计算甲公司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2)分别计算甲公司2017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3)计算确定甲公司2017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年金额”栏应列示的金额。
(4)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1)甲公司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70-200÷10(税法上无形资产摊销金额)-50(国债免税利息收入)+100(补提的坏账准备)=10100(万元)。 甲公司2017年度应交所得税=10100×15%=1515(万元)。 (2)①资料一: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确定,且2017年年末未计提减值准备,所以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税法上按照10年进行摊销,因而计税基础=200-200÷10=18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180=2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5(万元)。 ②资料二: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③资料三: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0000-200-100=9700(万元),由于提取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计税基础为1000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0000-9700)×25%=75(万元)。 ④“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期末余额=(10000-9700)×25%=7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20×25%=5(万元)。 (3)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5(万元),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5-30=45(万元)。 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45=-40(万元)。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1515-40=1475(万元)。 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14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15 递延所得税负债 5
【答案解析】[考点] 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