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理论是针对私营部门的问题而产生的,旨在解释私营企业中管理者(代理人)和股东(委托人)的目标为何经常出现差异,以及该如何构建企业的问责机制。在私营部门中,股东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而管理者,即他们的代理人,追求的则是个人的长远发展和较高的薪金,动机的不一致导致代理人不一定按委托人的利益行事。由于责任关系清楚明晰,委托代理理论对于责任制提供了一些解决方法,如在合同中对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委托代理理论试图发现促使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利益行事的激励计划。为了保证代理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的意愿,代理人应遵照契约的详细规定履行他们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