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7年某居民企业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下列情况:(1)“管理费用”账户列支1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2)“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年初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借款期限1年,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该厂房于9月底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30万元(通过县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20万元);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该企业2016年12月通过红十字会向希望小学捐赠20万元,其2016年的利润总额为140万元。(4)“投资收益”账户贷方发生额45万元,其中:从境内A非上市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5万元;从境外甲国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从境外乙国C公司分回股息10万元,C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5)实际支付工资总额3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20万元。(6)2017年2月份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设备投资额2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10%。企业将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7)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但进项税额已经抵扣。(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业务(2)中固定资产折旧对会计利润的影响,该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限额和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该企业2017年度管理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该企业厂房扩建支付的利息应调增的会计利润。(3)计算该企业购置专用设备应调增的会计利润。(4)计算该企业接受捐赠应调增的会计利润。(5)计算该企业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6)计算该企业工资及三项经费、保险费的纳税调整额。(7)计算该企业2017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8)计算该企业2017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106.5×60%=63.9(万元)当年销售收入的5‰=11700×5‰=58.5(万元)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58.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5-58.5=48(万元) 

(2)、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15×100%=15(万元) 

(3)、职工福利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450-3000×14%=3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90-3000×2.5%=15(万元)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小于允许扣除的限额60万元(3000×2%),不用调整。职工三项经费共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30+15+0=45(万元) 

(4)、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100×(3.65%÷365)×375]=3.75(万元) 

(5)、车辆属固定资产,应于投入使用的下月起计提折旧,减少应纳税所得额=52.8×(1-5%)÷4×(8÷12)=8.36(万元) 

(6)、研发费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8×50%=34(万元) 

(7)、限售股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该限售股转让所得,若不能提供限售股原值凭证,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可以按照收入的15%确定,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40×15%=36(万元) 

(8)、2017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1700-2114.25-386.14-600-500-400+312+457+48-15+45-3.75-8.36-36-34=8464.5(万元) 

(9)、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对甲国的营业机构已经在甲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从当期该公司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8464.5+360)×25%×[360÷(8464.5+360)]=90(万元)已在甲国缴纳360×27.5%=99(万元),超过抵免限额的9万元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0)、公司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实际补缴企业所得税=(8464.5+360)×25%-90-1957.25=158.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