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1)不搞政治中立。党管干部是中国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 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组织路线的体现。因此,我国的公务员法体现为按党的干部选拔 和任用原则,对国家公职人员按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不是为了摆脱、削弱或淡化党的领导, 而是为了改善和加强党对政府人事管理的领导。
(2)分类管理与统一领导相结合。我国公务员根据实际实施分类管理,把公务员分为领导 职务系列和非领导职务系列两部分,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三个类别, 分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三种不同的任用方式,同时又实行统一的领导。
(3)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我国的公务员不仅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且还包括中国 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把这 些人员统一纳入公务员管理体系有利于保持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性和干部人事制度的统一 性。
(4)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我国公务员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人民赋予公务员执行公务 的权力,公务员只有运用这种权力为人民谋利益,而不允许以权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