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破产债权的范围?
A.破产债权在破产宣告后的利息
B.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
C.对破产人科处的罚金、罚款和没收财产
D.票据追索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根据该法第46条的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因此破产债权在破产宣告后的利息不得成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也不得成为破产债权,这有助于促使债权人节制破产费用,并可避免因个别债权人恶意扩大费用支出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依据该法第1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因此,破产宣告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对破产人作出的罚金、罚款和没收财产等处罚决定,如果没有执行,在破产宣告后即不得再执行。因为,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即成为供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财产。此时如果继续执行这些处罚决定,则无异于让债权人代破产人受过。依该法第55条,债务人是要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因此产生的请求权甲追债权。因此,本题的应选项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