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说明】针对电子商务软件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甲与承建单位乙签订了项目实施合同,与监理单位丙签订了项目监理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合同生效后,承建单位项目经理在短时间内即完成了项目计划的编制并提交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于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计划非常完善,因此顺利通过了监理工程师的评审,随即依据该计划开始项目实施。【事件2】在设计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完工,工期紧张,承建单位要求采取边做详细设计边进行编码的方式赶工,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监理同意了承建单位的要求。【事件3】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用户对某个功能操作方式不满意,要求程序员对已进入基线的程序进行少量修改,由于是用户要求的,因此项目经理默许了这项修改,并在修改了需求规格说明书以后通知了系统设计人员和监理工程师。【事件4】由于种种原因,项目合同额较少,因此项目实施团队的人力资源有限。在此情况下,承建单位项目经理不可能获得足够的专职测试人员来完成所有的测试工作。
问答题
作为监理工程师你认为事件1中的做法妥当吗?如果妥当,请说明理由:如果不妥当,请给出正确做法。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不妥当。监理应确保软件项目计划通过正式的评审,在评审后得到技术修改和批准,批准后的项目计划才能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电子商务企业在项目研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的理论和应用。考生应结合案例的背景,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回答问题。按照《信息系统监理规范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5一2007]中关于工程计划制定的监理,监理机构应促使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适时对工程计划及其相关文档进行评审,并及时取得各方对工程计划的书面批准和承诺。显然事件1中监理方做法是不合适的,不符合规范要求。
问答题
针对事件2,请问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建单位的赶工方式恰当吗?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不恰当。因为编码的进入条件之一就是软件详细设计说明已通过评审。
【答案解析】解析:依据软件工程规范,编码的进入条件之一就是软件详细设计说明已通过评审。所以,此做法不恰当。
问答题
针对事件3,作为监理工程师,请回答:(1)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的做法正确吗?请说明理由。(2)站在监理的角度,针对此类问题进行控制的要点是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不正确。理由是作为项目经理不应该默许程序员的操作,且修改后的程序和文档没有经过评审。 (2)监理应控制承建单位依据书面规程,对所有配置项/单元的更改实施初始准备、记录、评审、批准和跟踪。
【答案解析】解析:第一问,依据软件工程规范,对基线程序的修改要经过正式评估,审核和批准,不应该只是默许程序员的操作,且修改后的程序和文档要经过评审,所以项目经理的做法不正确。 第二问,监理工程师的具体做法应该是:严格控制并敦促承建单位依据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配置文档等书面规程,对所有配置项/单元的更改实施初始准备,并在配置管理过程中完成记录、评审、批准等工作,监理配合项目经理等关键技术人员施以必要跟踪、检查。
问答题
针对事件4,作为监理工程师,你认为承建单位的项目经理应该采取哪些人员安排措施来保证测试工作的质量?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在人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承建单位项目经理应做如下方面的措施来保证测试工作的质量: (1)采取程序员交叉测试的方法。 (2)若情况允许,可以在程序员自己发现缺陷趋于平稳后,再提交给专门测试人员进行测试。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项目组其他人员(说出项目经理、需求设计人员等酌情给分)或客户业务代表进行部分测试。
【答案解析】解析:按照《信息系统监理规范总则》[GB/T19668.1]中关于变更控制的要求,监理应要求承建单位依据已经批准变更的书面规程,对变更进行初始准备、记录、评审、批准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