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居民企业承接外国的一项勘察设计项目,该项目工程收入1000万元,设计成本400万元,预计现场勘察费用200?300万元,时长5个月,企业完成该项目工作有以下3种方案:
(1)方案一,设计工作在国内完成,其余直接派遣员工赴境外现场勘察,发生工程勘察费用300万元。
(2)方案二,在项目所在国设立工程部,企业派遣项目核心人员赴境外完成设计和勘察工作,勘察费用250万元,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70万元,项目所在国返还企业所得税9万元。
(3)方案三,在项目所在国设立项目全资子公司,设计勘察全部在国外完成,勘察费用200万元,税后利润全额分配。
注: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项目所在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不考虑其他税费,不考虑税收绕让规定。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抵免税额后方案三的实际税后利润是( )万元。
方案三抵免限额=(1000-400-200)×25%=100(万元)可抵免税额为112万元,实际可以抵免的税额为100万元。境外所得无需在我国补缴企业所得税。剩余未抵免完的12万元税额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抵免税额后方案三的实际税后利润=1000-400-200-112=288(万元)
方案二可抵免税额是( )万元。
方案二可抵免税额=70-9=61(万元)
方案三可抵免税额是( )万元。
方案三可抵免税额=(1000-400-200)×20%+(1000-400-200)×(1-20%)×10%=112(万元)
方案一可抵免税额是( )万元。
方案一可抵免税额=1000×10%=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