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14年固定资产原值共计8500万元,其中自有房产6栋,原值6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3栋属于厂房车间,原值共计3000万元。
(2)1栋属于办公楼,原值1000万元。
(3)2栋原值2000万元的行政楼刚于出租,每栋按月收取固定收入10万元。由于特殊情况,2014年4月1日收回1栋进行大修理,大修理时间为7个月。大修理后该房产原值由800万元上升为1200万元,11月1日作为培训中心投入本单位使用。
(2)月委托一施工单位新建厂房,9月对建成的厂房办理验收手续,同时接管基建工地上价值100万元的材料棚,一并转入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1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4年全年应缴纳的房产税(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
(1)4栋自用的房产应纳房产税=(3000+1000)×(1-30%)×1.2%=33.6(万元) (2)2栋出租的房产应纳房产税: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10×12(个月)×12%+10×3(个月)×12%=18(万元) 从价计征房产税=1200×(1-30%)×1.2%×2÷12=1.68(万元)
[解析] 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故收回的房产在4~10月期间免征房产税,从11月份起从价计征房产税。
这2栋房产共缴纳房产税=18+1.68=19.68(万元)
(3)新建厂房2014年应纳房产税=1100×(1-30%)×1.2%×3÷12=2.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