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系亲兄弟,手足情深。乙早逝,留有一子丙,自幼深得甲喜爱。甲曾立遗嘱指定由丙继承全部家产。丙成家后生子丁。某日,丙意外遭遇车祸不幸去世,甲悲伤过度突发脑溢血随后去世,留下遗产若干。甲之子戊与丁就遗产分割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由丁代位丙继承甲的全部遗产
B、
由戊继承全部遗产
C、
甲的全部遗产由丁、戊各得一半
D、
甲的遗产适用遗嘱继承,丙的应继份额转由丁继承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解析:虽然甲曾立遗嘱指定丙继承其全部遗产,然而丙先于甲死亡,遗嘱继承无发生余地,丁自然也没有继承权,对甲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即由甲的法定继承人戊继承,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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