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发生下列哪些情形,证券交易所应该作出股票暂停上市交易的决定?( )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考点] 股票暂停上市交易的情形 [解析] 《证券法》第55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该条规定可知,C选项正确。该条第(4)项规定,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方暂停上市,B选项中公司在三年的平均状态下呈亏损状态,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证券法》第50条的规定,A选项中公司的股本总额为5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占股份总数的10%以上,和股权分布状况符合法律的要求(提示:《公司法》修订前要求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应为15%以上,修订后的《证券法》降低了比例限制),D选项中公司的股本总额已经少于 3000万元的最低限额,所以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