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重症肝炎孕妇的护理不正确的是
记录出入量
严密监测生命体征
保持大便通畅,必要时肥皂水灌肠
严密观察有无性格改变、行为异常
预防产后出血,产前4小时及产后12小时内不宜使用肝素治疗
解析: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应严密监测生命体征,记出入液量,注意观察有无出血倾向,防止DIC的发生。应用肝素治疗时,应注意观察有无出血倾向,且量宜小不宜大,为防止出血,产前4小时及产后12小时内不宜使用肝素治疗。因患者有可能并发肝性脑病,应严禁肥皂水灌肠,并严密观察患者有无性格改变、行为异常,扑翼样震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