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有甲、乙、丙、丁四个投资者,均申请报卖出X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出价为10.70元,时间是13:35;乙的卖出价为10.65元,时间是13:40;丙的卖出价为10.75元,时间是13:25;丁的卖出价为10.65元,时间是13:39。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 )。
A.丙、甲、乙、丁
B.丙、甲、丁、乙
C.丁、乙、丙、甲
D.丁、乙、甲、丙
A
B
C
D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竞价成交。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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