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徐某诉陈某离婚一案,县法院于2009年12月判决准予徐某与陈某离婚,儿子陈亮归徐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陈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于2010年3月判决驳回陈某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陈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将儿子陈亮送到陈某父母家中藏起来,不让徐某与儿子见面。徐某于2010年6月向市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帮自己把儿子要回来。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本案中,对于二审判决,哪一级法院有执行管辖权?______
  • A.县法院
  • B.市中级人民法院
  • C.县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
  • D.县法院或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1款“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本题正确选项为A。
多选题 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抚养费,陈某表示自己没钱,但李某欠其3000元钱并已到期,可以申请执行其债权。李某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_
  • A.李某提出异议时,执行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不对李某强制执行
  • B.李某提出异议时,执行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对李某强制执行
  • C.李某提出异议时,执行法院不应对异议进行审查,也不应当对李某强制执行
  • D.如李某提出自己也无履行能力,不影响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根据《执行规定》第63条的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故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根据该规定,第三人提出自己无履行能力或者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异议。故选项D正确。
多选题 如果强制执行中,人民法院发现陈某因病在家,已3个月没有收入,家中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表示不撤回执行申请,但可以等一段时间再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______
  • A.终结执行
  • B.中止执行
  • C.暂缓执行
  • D.不予执行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5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