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一)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附带审理与行政案件相关联的民事案件,并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 (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特征 ①民事诉讼请求与行政诉讼所指向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相关联。 ②附带民事诉讼能否成立取决于行政诉讼能否成立。 ③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不同于行政诉讼中原告同时提起的赔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发生在法律地位不平等的相对人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受国家赔偿法的调整。而行政附带的民事诉讼则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由民事法律调整。 ④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与民事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①节省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②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成本。 ③有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有序。 (四)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种类 (1)行政诉讼与附带的民事诉讼原告相同的诉讼,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①被诉的行政机关在对相对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决定相对人对被侵害人进行民事赔偿或向国家作出民事赔偿的,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及赔偿决定均不服的,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②行政机关应相对人的请求,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民事侵权赔偿争议和权属争议作出裁决。争议一方或双方对裁决不服,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2)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原告不同、被告也不同的诉讼,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①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裁决被处罚人进行民事赔偿,被处罚人提起行政诉讼,受侵害人被列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此时,行政诉讼的原告为被处罚人,被告为行政机关;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为受侵害人,被告为被处罚人。 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责令行政相对人向国家作出相应赔偿,相对人仅就具体行政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拒绝交付赔偿金的。这时,行政诉讼的原告为相对人,被告为行政机关;民事诉讼的原告为行政机关,被告为相对人。 ③行政机关裁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权属争议,争议一方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争议另一方以附带民事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时,行政诉讼的原告为争议的一方,被告为行政机关;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为争议的另一方,被告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