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3年4月20日22时许,武都区城关镇无业青年黄明星在家中与武都某中学初三学生尹某(17岁)、武都某中学初三学生孙某(16岁)和李某(15岁)等人喝酒时,接到朋友电话称发生交通纠纷,要其帮忙。4人携刀在北山路拦车时,与出租车司机赵某发生纠纷,黄明星说“把车砸了”,4名在酒精作用下疯狂了的年轻人,持刀砸烂车窗玻璃,又在赵某胸部捅了一刀、肩部砍了两刀后逃离现场。下列关于该案的诉讼程序的各种说法,哪些正确?( )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因此,A选项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尽到诉讼照顾义务,故BC选项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D选项表述正确。学习本原则,应当掌握以下两点:(1)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是公安、司法机关的一项义务,因此每年的司法考试题中都会设计一些题目,让考生指出诉讼程序上的错误,在回答这类题目时,是否侵犯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侵犯了哪些诉讼权利是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2)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而不是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