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所谓合同,是指平等民事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关系的协议。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在本案中,收养关系适用《收养法》,而不适用《合同法》,违约责任作为一种合同责任,此处自然不能主张,因而,A选项不符合题意。在保管合同中,无偿保管,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对保管物之损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偿保管,保管人有过错,应当对保管物之损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案中,基于生活常识,此处保管属于无偿保管,由于趁乙不备并不代表乙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乙便不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害。因而,B选项不符合题意。情谊行为不是民事法律事实,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但是情谊行为背后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在本案中,搭乘便车属于情谊行为,甲、乙二人之间不会因此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亦即甲、乙二人不会因此接受法律拘束。但是,疲劳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甲受轻伤,正是情谊行为背后的侵权行为,甲、乙二人之间因此产生侵权法律关系,基于侵权法律关系,乙应当对甲承担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因而,C选项不符合题意。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一方当事人虽然如期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在数量、质量、方式以及地点等方面存在瑕疵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中,甲、乙二人缔结劳务合同,此后乙本应当勤勉履职,但是因为业务能力导致合同履行存在瑕疵,徒增甲的支出,自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而,D选项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