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韦伯的理解社会学 韦伯认为,社会行动本质上是以他人的举止为取向的个人的行动,即社会行动具有针对他人的主观意义,只有具有主观意义的社会行动才是可理解的,才属于社会学的研究范围。根据是否合理以及合理性的程度,韦伯把社会行动分为四种类型: ①目的合理性行动,即通过对外界事物的情况和其他人的举止的期待,并利用这种期待作为“条件”或者作为“手段”,以期实现自己合乎理性所争取和考虑的作为成果的目的的行动; ②价值合理性行动,即有意识地对一个特定的举止的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而不管是否取得成就的行动; ③情感行动,即由现时的情绪或情感状况决定的行动; ④传统行动,是由约定俗成的习惯决定的行动。 (2)帕森斯的唯意志行动论 帕森斯社会行动的概念构架是“手段一目的”框架,包括下列要素: ①行动者:是指作为行动主体的个人; ②目的:行动者所要达到的未来目标; ③情景:目标实现的环境因素。包括两方面:行动的条件和手段。其中,前者是行动者不能控制、难以改变的,而后者是可控制的; ④规范限定:涉及思想、观念、行为取向等。 这些都制约着目标的确定和实现目标中手段的选择。凡人的社会行动总有一定的目的性,而其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一定的手段和条件,同时所有社会行动都受一定的行为规范的制约。帕森斯在强调行动者主观选择行动的同时,也注意到了外在的社会结构性因素对行动者的影响。 (3)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 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是指至少有两个行动者通过语言的交流,求得相互理解、共同合作、协调相互间关系的互动行动。行动者共同寻求他们对情境和行动计划的理解,以便以意见一致的方式协调彼此的行动,实现共同的目的。它的本体论前提除假定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存在外,还必须假定作为知识和观念载体的语言世界的存在。在沟通行动中,人与不同世界的关系不是像在目的行动、规范调节行动那样,是一种直接的关系,而是一种反思的关系。 (4)联系 帕森斯的唯意志行动论和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论都是在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三者的本质联系都是通过理解社会行动来描述、分析、批判、评价现代社会的结构。 (5)区别 ①韦伯的社会行动是一种目的论的行为模式,并把“主观意义”定义为一种行为意图,即目的行动。行动者的行动注重行动所产生的效果,即以选择适当的手段达到一定的目的为导向。 ②帕森斯的唯意志行动论,认为人的社会行动总有一定的目的性,而其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一定的手段和条件,同时所有社会行动都受一定的行为规范的制约,即规范调节行动。行动者仅涉及社会世界,他的行动将遵守共同的社会规范。虽然分析了人的特定行动类型,但是,任何一种行动理论都没有包容合理性的所有要求,都是片面的。 ③韦伯和帕森斯的行动概念没有把握语言理解的真正意义,它们都只是单方面把握语言的功能。在目的行动模式中,语言是作为实现主体预想目的的工具,它既服务于对情境的认知,也用于影响参与合作的其他对手的行动,这种语言观是工具主义的。在规范调节的行动中,语言是传播传统文化价值和规范共识的媒体、道德教化的工具,它不考虑语言的其他功能。 ④只有沟通行动模式把语言首先作为直接理解的一种媒介,语言的所有功能在这种行动模式中得到充分的运用。只有在沟通行动中,语言才同时承担认知、协调和表达功能,语言作为相互理解的中介具有独立的意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