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是指由涉外行政诉讼本身的特殊规律所决定的、反映涉外行政诉讼特殊要求、并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行政诉讼案件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除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是人民法院在涉外行政诉讼中必须遵守的外,人民法院还必须遵守涉外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原则。涉外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原则主要有: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在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国人、外国组织应享有和承担与中国公民、组织同样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平等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①基于国际法的规定。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国际上的“国民待遇原则”在诉讼中的反映。“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本国公民享有的权利,也应同等地赋予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它体现了国家之间的平等、友好关系,是国际交往中的一项重要规则。
②基于宪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宪法》第3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外国公民和组织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规范,我国的法律规范也同样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对等原则。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对等原则是指外国法院如果时我国公民和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便对该国公民和组织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以使我国公民和组织在他国的行政诉讼权利与他国公民和组织在我国的行政诉讼权利对等。
涉外行政诉讼的对等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这一原则只适用于外国对我国公民或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情况下,它不适用于权利的赋予。
②所谓诉讼权利的限制,是指我国公民在该国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低于该国公民的普遍标准。
③对等原则并未赋予我国人民法院首先限制外国公民和组织诉讼权利的权力,相反,从立法旨意上来说,我国立法是不允许这样做的。
(3)适用国际条约原则。国际条约是各个缔约国在国家之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经友好协商确定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各种条约或协定。国际条约是各个缔约国都必须遵守的。我国《行政诉讼法》第72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4)使用中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原则。涉外行政诉讼的审理活动应当使用中国的通用语言文字。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5)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行政诉讼法》第73条规定,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