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老高是小高的叔叔,曾经对小高说过在小高结婚时赠送其一辆轿车。2008年,小高和张某结婚,老高从A车行购买了一辆B公司生产的轿车给小高作为新婚礼物。2010年12月,小高和张某在驾车出游的路上因为刹车失灵而发生车祸,当救护车赶到时,发现小高一息尚存,张某已经死亡,小高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小高有一哥哥丙,张某是独生子女,两人婚后尚无子女,双方父母都已经去世。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老高许诺赠与小高轿车的合同从何时成立?老高是否可以反悔?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所以该赠与合同自老高许诺而小高接受时成立。老高在轿车的所有权转移之前都可以反悔,因为除了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的财产转移之前享有撤销权,可以任意撤销赠与。
问答题
该轿车属于小高的还是小高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该轿车属于小高。因为老高赠与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小高一人的。
问答题
如果丙提起诉讼,应当以谁为被告?诉讼时效为多长?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丙可以单独以轿车的销售者A车行或者轿车的生产者B公司为被告,也可以将两者列为共同被告。诉讼时效为2年,从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车祸是由轿车刹车失灵造成时开始计算。
问答题
老高对于此次车祸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老高是无偿赠与,且不存在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的情形,所以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