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本案中,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那么,就不得违背当事人意愿进行调解。因此,A错误。
《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所以,吴某的起诉不应被受理,B正确。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必经程序,所以楚某应当首先进行仲裁,C项错误。
《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所以,D项中的关于收养的仲裁协议无效,对于该案,法院可以受理,所以D项正确。
总之,民事诉讼和其他纠纷解决机构之间的关系,注意以下三点:(1)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关系:通常情况下,人民调解不影响诉讼;(2)民事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前置;(3)民事诉讼与仲裁:有效仲裁协议排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