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不实行数罪并罚?( )
A.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又毁坏大量财物的
B.犯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C.甲非法闯入一户住宅,强奸了女主人
D.盗窃汽车作为绑架犯罪工具使用,在绑架过程中使用该汽车的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A、C两项中,根据刑法理论中吸收犯的原理,后行为被前行为所吸收,不构成数罪。对于B项中的情形,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应数罪并罚。D项的情形中,行为人构成盗窃罪和绑架罪,应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