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包括客观条件与主观条件:
从客观条件上看,只有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首先,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指一切减少其责任财产或者增加财产负担的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不能撤销。其次,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其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如果债务人减少责任财产的行为发生于债权成立之前,则于债权人的债权产生之时,债权人应当已经知晓债务人当时责任财产的状态,而其仍与债务人设定债权债务关系,则表明其自愿承受无法如期实现债权的风险,自然不能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再次,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害及债权。债权人的权利应予保障,债务人在财产之上的自由也应予尊重,因此需要在债权人的利益与债务人的自由之间求得平衡,此平衡表现为撤销权的成立以债务人的行为害及债权为条件。对害及债权的判断,通说采取“无资力说”,要求债务人的行为减少其清偿资力,不能使债权人的债权依本旨得以满足。在不会害及债权的情形下,不论债务人的行为如何,均不得撤销。
从主观要件上看,为平衡债务人、受益人对自己事务的意思自由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障,即使债务人实施了害及债权的行为,还要求债务人与受益人具备主观上的恶意,债权人方能撤销债务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民事行为。不过,撤销权的行使仅在债务人与受益人实施有偿行为的场合才须具备主观要件,而在债务人与受益人实施无偿行为的场合,则不要求具备主观要件。因为撤销权以财产行为为对象,在无偿行为场合,即使撤销债务人与受益人的行为,也不会造成债务人与受益人的财产损害,而对于债权人却是有利的,所以在这种场合,具备客观要件即为已足。所谓债务人的恶意,是指债务人明知其行为会害及债权,即债务人知道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无资力的情况。对债务人是否存有恶意的判断时间,应以债务人实施行为时为准,只要债务人在行为时没有害及债权的恶意,就不成立撤销权,而不论债务人在行为后是否有害及债权的恶意。债务人之不知是否是出于过失而不知,在所不问。所谓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取得一定财产利益时,知道债务人的行为会害及债权人的债权,而不是指受益人自己具有害及债权的恶意。对受益人是否具有恶意的判断时间,应以受益人在受益时为准。如果受益人在受益时知道债务人的行为会害及债权的,构成受益人的恶意,若不知道,则不构成恶意,其是否是出于过失而不知,不为所问。若受益人嗣后知道的,也不构成恶意。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