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将“STORM”在钢笔上使用,该商标被我国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意味着,对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进行保护,对于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则进行跨类别保护故A正确,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奈规定:“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认定,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故C错误。驰名商标的认定并非终生的,故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