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张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6年收入情况如下:
(1)1—8月份,张某每月获得工资8500元;4月取得上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5月开始,公司设立企业年金,个人和单位均按照张某上年平均工资的5%缴纳。
(2)公司于2014年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4年1月11日张某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10000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份6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68元。公司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是2016年2月10日至9月10日。张某于2016年2月13日对这10000份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9.6元。5月份该上市公司分配上年的股息,每股可以分得0.03元,张某共取得股息300元。同月,取得股息后,张某将其持有的该股票按每股12元全部售出。
(3)A上市公司于2016年8月底与张某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A上市公司一次性支付已在本公司任职8年的张某经济补偿金220000元。
(4)9月接受某市区的企业委托绘制一份建设工程设计图。张某历时三个月完成所有设计任务,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约定可向该企业收取不含增值税设计费50000元。
(5)9月底张某决定将位于市区的一套住房按市场价值出租给李某居住,双方签订合同约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租赁期三年,每月不含增值税租金5000元,合同规定租金按月支付。
(6)2016年12月31日,张某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售一处位于北京的住房,已知张某购入该房产的时间是2015年4月,购入价格为300万元。
(其他资料:张某上年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当地上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年平均工资为6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答题
计算业务(1)张某前8个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
36000÷12=3000(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05,应纳税额=36000×10%-105=3495(元)。
前4个月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8500-3500)×20%-555]×4=1780(元)
后4个月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8500-8000×4%-3500)×20%-555]×4=1524(元)
合计=3495+1780+1524=6799(元)
问答题
计算业务(2)张某和股票期权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2月张某行权取得的所得额=10000×(9.6-6)=360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000÷12×10%-105)×12=2340(元)
5月张某取得股利分红,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50%×20%=30(元)
5月张某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
合计=2340+30=2370(元)
问答题
计算张某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超过免税标准的补偿金=220000-60000×3=4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40000÷8-3500=1500(元),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3%×8=360(元)。
问答题
计算张某绘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图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应缴纳增值税=50000×3%=1500(元)
[提示] 自然人交纳增值税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计算税额。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500×7%=105(元)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1500×3%=45(元)
应缴纳印花税=50000×0.05%=25(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00-105-45-25)×(1-20%)=3986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9860×30%-2000=9958(元)
应纳税额合计=1500+105+45+25+9958=11633(元)
问答题
计算张某2016年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应缴纳增值税=5000×1.5%×3=225(元)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25×7%=15.75(元)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225×3%=6.75(元)
应缴纳房产税=5000×3×4%=600(元)
每月租赁应纳税所得额=(5000-15.75÷3-6.75÷3-600÷3)×(1-20%)=3834(元)
每月应纳个税=3834×10%=383.4(元)
3个月合计缴纳个税=383.4×3=1150.2(元)
问答题
计算张某出售住房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应缴纳增值税=500/1.05×5%×10000=238095.24(元)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38095.24×7%=16666.67(元)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238095.24×3%=7142.86(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1.05-300)×10000-16666.67-7142.86]×20%=347619.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