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嘉里房地产公司与张某签订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由张某一次付清全部款项。房屋竣工后,嘉里房地产公司通知张某收房,收房后,张某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无法使用,因此,向嘉里公司发出了解除合同通知并要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嘉里公司收到通知,不同意解除合同。正在交涉过程中,因地震致使房屋毁损。为此,引发纠纷。则下列关于本纠纷的表述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D项正确,B项错误。该解释第11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该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A项错误,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