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现甲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甲下列行为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______
  • A.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 B.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 C.为了本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 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6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ABCD均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