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  )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销售果木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属于价外费用并为含增值税收入;所以甲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85+2.34)÷(1+17%)]× 10%=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