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一种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教育是一种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这是教育的质的规定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阐述:
(1)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现象
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它的社会职能,就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促进新生一代的成长。由此看来,教育是新生一代的成长和社会生活的延续与发展所不可缺少的手段,为一切人、一切社会所必需。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范畴,与人类社会共始终。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积累的知识越来越丰富,教育对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也就越来越显著。教育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一种现象,在其他动物界是没有的。
(2)教育活动的具有目的性
教育是一种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它的目的在于影响和促进人的发展,培养人的实践意识和实践能力。是否有目的地培养人是教育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的根本区别。教育的根本问题是人的发展问题。有目的地培养人,是教育这一社会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根本区别,是教育的本质特点。不强调教育活动的目的性,就会把教育泛化为个体的全部社会生活,使教育成为一种漫无边际、无法把握的社会活动。教育之所以为教育,全赖乎于此。培养人是教育的立足点,是教育价值的根本所在,是教育的本体功能。任何教育,只有通过培养人才能服务社会。如果否定了教育的育人价值,也就否定了教育的社会价值,离开了对人的培养,教育对社会便无所作为。
(3)教育含义的共同点
到底什么是教育,古今中外有很多不同的解释。如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教育的意义在于“存心养性”,使固有的善性得到保持。赫尔巴特说:“教育的全部问题可以用一个概念——道德——包括。”这些说法,有的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来解释教育,有的从人的发展需要角度来探讨教育的含义,有的则着重表述教育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虽然他们各持己见,从不同的角度强调了教育的不同作用,但亦有其共同点,即教育是有目的地培养人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