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考点] 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的适用
[解析] 正确解答该题的关键在于对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适用的理解。根据《民诉意见》第139条的规定,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适用的条件均是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即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关于起诉的条件,只是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而驳回起诉则适用于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因此,选项B与C符合本题的要求。关于A项,虽然已过诉讼时效,但甲的实体权利仍在,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条件,法院就必须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等情况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不是裁定驳回起诉。所以,A项不符合题意。D项中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应当受理。所以也不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