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对互联网的分析资料,请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详细解读并评论“互联网激活了社会个人”的观点。
2.基于上述观点,分析政务微博的现实作用和意义。
3.基于上述观点,分析互联网管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传统社会的传播始终是一种以机构为基本单位所构造起来的传播系统。从活字印刷到书 刊出版、再到报纸广播电视,虽然在形式上有了很多变化,但是它都是以机构为基本单位来运行的,而这种机构 的运行在一个社会的运作当中,就必然要受到政治或资本强势者的控制和把握,所以传统媒介一直是作为少数人 的传播工具而存在于社会里,而很少能够被社会大众所用并自由地进行分享。而互联网恰恰激活了比机构更为基 本的社会单位——个人,使每个个人都成为这个传播系统当中的一个元素、一个基本单位。人们可以自由地利用 互联网所提供的平台来表达、交流,并进行各种各样的基于连接的创造。互联网激活了我们社会底层的元素级基 础,使它焕发出完全不同于传统社会新的样貌。互联网所创造的所有价值、机会其实都是在运用某种技术和社会 模式的基础上,对个人这个基本社会元素以及元素集激活之后所产生的‚奇迹‛——蕴含于每个个体身上种种资 源、价值和能力在互联网的连接之下被检索、被发现、被激活、利用和整合,这就是互联网。
详细解读并评论“互联网激活了社会个人”的观点。
“互联网激活了社会个人”是说互联网是一种全新的“高维媒介”,而不是基于传统媒介范式的新媒介, 对于“个人”为基本社会传播单位的赋权与“激活”是互联网对于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大改变。具体来说,互联网 对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传播能量的激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个人操控社会传播资源的能力被激活
互联网改变了传统的社会传播资源结构,传播技术的发展与传播工具的普及极大地便利了大众自主接触、搜 集和传播信息,社交媒介在互联网沃土上的迅速崛起,进一步为重构社会资源注入了新的活力,个人作为传播的 主体有机会直接成为社会资源的接触者和操控者,由此带来了个人实现表达权利的能力大大增强以及内容生产能 力的普及。
公民新闻的出现和发展打破了传统媒体的话语垄断权,内容生产不再是少数媒体机构中记者和编辑的专利, 人人都能成为传播者。
(2)个人湮没的信息需求与偏好被激活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信息传播的主动权掌握在有限的媒体机构手中,传统媒体充当着“守门人”的角色,通 过议程设置筛选传播信息,决定着公众的社会视野并主导公众舆论。“点对面”的单向传播模式使得来自大众的 分散的个体的声音处在被湮没和被忽略的状态。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局面。
互联网重构了媒体与大众之间的权利关系,渠道类别与层次的多样性为人们的个性化信息需求与偏好带来了 更多机会,渠道间网状的互联互通使信息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和双向协作成为可能,传统媒体所主导 的信息偏好逐渐被淡化,传播内容和要素更加丰富、多元和富有个性,内容越来越贴近大众的个人生活、个人情 感和个性体验。
(3)个人闲置的各类微资源被激活
互联网的连接性与开放性特征激发了储存在个人身上的各类微资源,原本散落在个人身上的闲置时间、闲置 知识、闲置经验等各类闲置资源在互联网条件下得以被发现、被检索、被匹配,由此打破了传统的局域市场,各 类资源之间的连接呈现出无所不至的可能。
互联网带来的互联互通促进了多渠道、多功能、多内容之间的重叠和覆盖,这种融合将创造出全新的资源配 置方式和价值形成模式。
显然,互联网构造了一个全新的社会场域。如何在这种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社会传播格局下激活、匹配和实 现生态型的资源配置和功能整合,便成为当下包括传媒领域在内的整个社会的一场深刻革命。
基于上述观点,分析政务微博的现实作用和意义。
在互联网激活了个人的时代背景下,政府的角色发生了转换——从传播机构的管理者到社会传播生态的 共建者。在互联网逻辑下的新媒介生态中,系统基于共同体作用下达到动态平衡,政府则应充当起全新的“守夜 人”角色,通过制定规则、搭建平台、共营生态,为系统中每个主体提供最基础的保障与约束。在互联网所构造 的新的媒介生态中,政府将不能再做高高在上、一元单向的“大家长”,在系统外监视、挑刺,而应该思考“我 作为其中的一个行动主体,应该怎么维持这个系统的有序性和良性运行”。这种新思路强调的是,政府应当理性 地放低自身姿态,从“管理组织”进化到“共建生态”,实现容纳社会多元主体的共同管理。
这种角色转变的一个具体要求是,政府应当参与协调搭建安全的、开放的、流畅的公共平台,鼓励多种主体 共同参与、贡献力量,平衡各方观点和利益。理想的政务微博应该是这样一个公共平台,其现实作用和意义概括 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务微博有利于政务公开
国家权力作为最具权威的政治力量有着不断扩张的“惯性”,当缺乏充分的监管之后,很可能对社会造成负 面影响。所以让政务活动在阳光下开展,可以让政府权力在社会监督下运行。我国政府不断的通过不同渠道向民 众公开政务活动,包括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相关公告通知、便民指南等。如今,微博的出现进一步让政 务公开信息,从让民众“被动阅读”转变为“主动推送”。让公民了解、监督政府的各项政务工作,是保证国家 权力、政府权力正常、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发生过多起由于民众在政府机关办理相关事务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事件,通过微博的传播,让这些“不 良案例”受到广泛网民的指责,促使政府机构及时处理相关事务。由于网络传播的延续性,对于政府机构后续处 理的结果追踪也比其他渠道来的更为方便。这些案例正说明了通过政务微博,政府的言行举止向公民公开,接受 公民的监督,一旦有不当的行为,则可以及时的受到公民的质疑。
(2)政务微博有利于倾听民情
民众可以通过政务微博发表自己对于政府行为的看法与意见。这正有利于政府机构及时的掌握民意动向,收 集民众的政治需求、了解政策实施的效果。政务微博打破了以往政府向民众单方向输送信息的瓶颈,打通了双向 沟通的渠道。
在微博中存在不少被称为“民意代表”的著名博主,民众通过他们公开的向政府表达建议与意见,往往会迅 速获得政府机构的回应,这就是政务微博在收听民意中的重要作用。微博让政府与民众走的更近,政务微博成了 一个永远开着大门的“议事堂”。由于民众的建议和意见获得了及时的反馈,树立了榜样的作用,让更多的民众 愿意通过微博这个平台来发表看法。这样良性的循环使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得到提高,使官民关系更趋和谐。
(3)政务微博使政府与民众良性互动
互联网激活了社会个人,也解放了民众对于社会事务以及政治事务参与的积极性,同时网络也为民众形成讨 论、产生民意合集提供了平台和空间。而政务微博正好对应了民众热切的参政议政的需要。微博具有强交互性的 特征,使得民众在接受信息之余可以通过评论、转发和留言实现与政府的互动,不仅可以使政府更好地了解民情 民意,也可以使民众找到发声的平台,使被激活的个人特质得到满足。
(4)政务微博可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将突发性事件的起因、发生、发展动态及时报告给社会公众,不仅是对社会公众的尊重,也有利于突发事件 的解决。在微博时代,能否在第一时间传递权威准确信息是引导舆论的关键。特别是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通 过微博在第一时间不断更新发布信息,在遏制各种流言传播、掌握舆论主导权方面,能够发挥其他传统媒体难以 替代的作用。与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等传统政务信息发布渠道相比,通过微博发布政务信息的一大优势是速 度快。微博是最快的澄清谣言的渠道,政务微博更应该及早发声、主动攻破谣言。党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实时在 微博上更新信息,摆脱对传统媒体的依赖,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政务微博发布的官方权威信息可以增加信息透明,让群众更多地了解事实真相,保障人 民群众知情权,遏制流言传播。让群众和我们政府一道共享信息,增加群众对于政府的信任,也便于群众对政府 的监督,进而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公信度。
基于上述观点,分析互联网管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互联网是一场革命,它改变了社会中的生产、流通、销售模式,改变了我们的话语方式和行动逻辑,任 何国家和社会都在经历着这场革命的考验。互联网是一种全新的“高维媒介”,用治理传统媒介的“低维”逻辑 去运作它和管理它是荒唐可笑的,更是无法产生预设效果的。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给互联网管理带来的诸多问 题和挑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互联网的技术赋权颠覆权威的管理主体
在互联网,尤其是在建构人际大网的社交媒介崛起的大背景下,人们开始第一次有了自己进行社会传播和信 息采集的自主权。互联网在激活个人之后对个人的传播行为的这种赋权,使今天传播主体的权利和既有的政府传 播治理方面管理体系出现了一些不和谐、不匹配的情况。例如,国家对于新闻信息的社会传播有着一整套严整的 管理体系和管理规定,我国规定商业性网站不可以自行采制新闻,其新闻来源只能取材于制度规定的某些特定的 传统媒介来成为自己的新闻来源,同时在新闻报道应遵守的政府所制定的全部对于传统媒体运作的规则和要求 等。这在过去是非常严密和有效的治理方式,但是今天当个人成为社会传播的基本单位和行为主体时,这套管制 方式将会失效。因为政府很难再通过“发牌照”的方式对个人新闻发布进行管理。
(2)互联网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落后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方式,深刻地影响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加强互联网管理有着非常 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在网络舆情多发,媒介生态巨变的当下,加强互联网的管理尤为重要。而相关部门和个 别网管对网络管理的思想意识仍然不强,管理手段和方法较为陈旧,很多做法和思路还是依靠过去管理现实社会 的一些经验,不能适应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网络管理比现实社会的管理复杂得多,不了解互联网技术及 其发展规律,偏执于保守的思想观念往往导致互联网管理“剪不断,理还乱”的格局。
(3)互联网管理和维护的相关措施有欠规范
目前,我国针对互联网的管理还缺乏相应的社会准则和完善的法律规范。对网络犯罪形式、原因以及综合防 控策略也缺乏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很多互联网相关领域甚至还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尽管我国已出台了 很多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法规,但由于立法主体多,各个系统之间的协调性较差,使得现有的网络违法犯罪认定原 则较为笼统,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由此导致诸多互联网失范事件不了了之。
(4)互联网管理的技术和人才匮乏
不论是管控技术还是执法水平,互联网管理机制的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互联网生态本身的发展速度,存在大 量的管制盲区,严格制约了互联网络的监控和管制效果。由于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更迭速度飞快、新技 术层出不穷,关于互联网管理及监控设备和技术手段因种种原因未得到及时更新,互联网监管者的技术手段落后 于互联网应用的发展,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与此同时,各种污染互联网环境及危害互联网健康发展的事件层出 不迭,让互联网管理者应接不暇、处于被动反应状态,不能及时掌握治理网络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