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拟向张某、王某、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乙公司100%股权,其中张某、王某、甲公司所持有乙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10%、15%、75%,该项目申报文件尚未被证监会正式受理,该交易以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下列情形将导致证监会无法恢复受理程序的是(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第六条,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如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受理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中国证监会暂停审核。第七条,按照本规定第六条不予受理或暂停审核的行政许可申请,如符合以下条件,未受理的,中国证监会恢复受理程序,暂停审核的恢复审核:(一)中国证监会或者司法机关经调查核实未发现上市公司、占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比例在20%以上的交易对方(如涉及多个交易对方违规的,交易金额合并计算),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存在内幕交易的。(二)中国证监会或者司法机关经调查核实未发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占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比例在20%以下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等存在内幕交易的;或者上述主体虽涉嫌内幕交易,但已被撤换或者退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三)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事项未涉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主体的。依据前款第(二)项规定撤换财务顾问的,上市公司应当撤回原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重新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上市公司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导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还应当重新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D项,张某、王某均涉嫌内幕交易,合并计算所持股权比例为25%,属于占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比例在20%以上的交易对方,即便同时退出,也不可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