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刘玉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立案侦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刘玉如果在押,其母亲可以代为聘请律师
  • B.刘玉在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请求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 C.在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刘玉,法院不应派员在场
  • D.刘某在司法局工作的朋友可以担任其辩护人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故A选项正确。据第37条第1、2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刘玉涉嫌贩卖毒品,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故不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B选项错误。第37条第3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故C选项正确。《高法解释》第35条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被担任辩护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由此可见,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可以担任辩护人,故D选项表述正确。本题应选择A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