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马某与田某1999年结婚,因感情不和于2004年协议离婚,共同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孩子归田某抚养,由马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后因马某与田某在抚养费上发生争执,田某声称要举报其偷税漏税行为。2007年6月,马某收到税务部门要求其补缴2002年、2003年的个人所得税,并给其因漏缴税款而应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马某起诉田某,要求其共同承担税款及罚款。田某以未举报马某的漏税行为、也未接受其委托缴税为由予以拒绝。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案中,马某和田某1999年结婚,2004年离婚。虽然马某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和罚款是发生在2007年,但这是由于马某2002年、2003年未缴税造成的。所以这笔债务应属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税款的罚款部分是马某违法所负的债务,不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故选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