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诉乙返还借款一案,法院确定了举证的期限为30日,甲逾期未提交证据,而是在开庭时才向法院提供了用于证明乙借款的证据。下列关于甲迟延提出证据的处理的说法,正的有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当事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该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