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曹操想入股皇城有限责任公司,以刘备的名义出资并且登记在登记机关,后来曹操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考点] 冒用股东、股东出资义务
[解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28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知道冒名人曹操是真股东,由曹操承担责任,而刘备不应承担责任。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根据《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该法条真实的股东曹操负有补足责任。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区分冒名股东和名义股东,被冒名的人非股东,不承担因冒名产生的相关义务。本题目设定的陷阱是把被冒名的人判定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