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渊源的表述,正确的有
A、
少数民族的习惯属于非正式的法律渊源
B、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香港属于根本法
C、
我国已加入的国际条约具有正式法律渊源的地位
D、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国际惯例属于正式的法律渊源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我国正式的法理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非正式的法律渊源包括习惯、判例、政策等。其中,能够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的习惯只是指社会习惯特别是那些与重要的社会事务即为了确保令人满意的集体社会而必须完成的各种相关的习惯,少数民族的习惯属于此类习惯。因此,ACD三项说法正确。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根本法是宪法。B项说法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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