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A.在我国古代诸法合体,所以也不存在法律体系
  • B.我国法律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上的国际公法
  • C.法律体系也称法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现象,反映了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 D.《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我国的法律体系,限定在香港范围内有效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A选项的表述错误在于即使我国古代法律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但仍是该时代国内法构成的体系,即也存在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由一国国内法构成,不包括完整意义上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但包括不完整意义上的国际法即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中的部分内容,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的涉外部分既是国际私法的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B选项正确。法律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现象,反映了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C选项后半段正确。法系是具有同一历史传统的国家和地区的法的总称,法系和法律体系是不同的概念。C选项前半段错误。所以C选项错误。在“一国两制”之下,中国的法律虽然有着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种种差异,但仍然可以看作是一个法律体系,中国不存在两个以上法律体系并存的情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D选项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