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保险公司经营规则是指为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要求保险公司在进行保险业务活动时应当遵循的法定准则。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经营规则的规定,主要涉及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偿付能力、保险准备金、公积金提取、保险保障基金提存、再保险等内容。 第一,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是指保险公司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由金融监管部门核定的业务经营活动领域。对于兼业问题,即保险组织能否兼营非保险业务以及非保险组织能否兼营保险业务,《保险法》第95条规定: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第96条规定: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经营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保险业务的下列再保险业务: (一)分出保险; (二)分入保险。 第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能力。我国《保险法》第101、102条对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作了原则性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4倍。 第三,保险准备金、公积金及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与提存 为确保保险公司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来承担赔偿或保险金给付责任,《保险法》第97—100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除依照前2条规定提取准备金外,保险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公积金。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四,再保险 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告知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第五,对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为了防止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或谋取不当利益,我国《保险法》第116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