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达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全体股东担任清算人组成清算组,清算组的下列做法中不合法的有( )。
A、
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B、
债权申报期间,债权人甲公司申报了债权,清算组认为甲公司的债权没有任何争议,并且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债务,遂对甲公司进行了清偿
C、
清算期间,清算组为增加收人,将公司设备短期租赁给乙公司
D、
清算组留足清偿债务的财产,将其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E、
其制定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
【正确答案】
B、C、D、E
【答案解析】
解析:(1)选项B: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2)选项CD: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3)选项E: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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