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关于公共秩序保留条款,我国立法特有的特点是( )。
A.采用了直接限制的方法
B.采用了结果说
C.采用了主观说
D.规定了适用国际惯例不得违背我国社会公共利益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关于公共秩序保留条款,我国采取了直接限制的立法方式,即通过法律直接规定违背内国公共秩序的外国法不予适用,但这不是我国所特有的,如埃及也采此种做法。在判断是否违背公共秩序的问题上,我国采取了结果说,即排除外国法的适用是基于该外国法的适用将导致有违于我国公共秩序的效果,而不是基于该外国法内容上的差异,但这也不是我国所独有的,如奥地利也采此种做法。真正属于我国所独有的特点是: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既可以排除外国法的适用.也可以排除国际惯例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