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王某是A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程设计人员,2002年11月1日,王某执行公司分配的设计任务进行房屋工程设计,该工程设计于2002年12月10日圆满完成。根据法律规定,该著作权由王某所有,A房地产公司由于征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因此,于2003年3月10日,尚未使用该房屋设计方案。B房地产公司觉得该房屋设计方案非常合理。因此,于2003年2月26日,与王某进行协商,王某以A公司目前尚未使用该方案为由,未经
A公司同意,许可B公司使用该设计方案。A公司认为自己有优先使用该设计方案的权利,于是要求王某撤销上述许可使用合同。要求:
问答题
| 王某许可B公司使用该设计方案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王某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问答题
| 如果王某于2004年12月12日,未经A公司同意,许可B公司使用该设计方案,则其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王某于2004年12月12日,未经A公司同意,可以许可B公司使用该设计方案。
根据规定,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本案中,该设计于2002年12月10日完成,到2004年12月12日,已超过了两年的时间。
问答题
| 如果根据法律规定,该设计方案的著作权属于A房地产公司,则该设计方案的发行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在何种情况下,法律不再保护?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该设计方案的发行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根据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以及发行权等相关著作权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